河北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公布首批河北老字号名单的通知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商务、文化和旅游、市场监管、文物主管部门,雄安新区改发局、宣传网信局、综合执法局:
根据《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按照《河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我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省文物局、省知识产权局,组织开展首批河北老字号认定。经企业自愿申报、各市初审、专家评审、社会公示等程序,确定首批河北老字号名单,现予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建立完善老字号工作机制
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,进一步健全协作联动机制,凝聚更大工作合力,建立健全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长效工作机制,共同推进老字号品牌的认定和保护,建成河北省老字号保护、传承、创新、发展体系,全面树立“河北老字号”公共品牌,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二、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
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摆在重要位置,促进老字号技艺、人才、文化和品牌传承,推动老字号转型升级、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,将老字号所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更多融入现代生产生活,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。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、鼓励老字号跨界融合发展。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,充分调动电商平台、金融机构、新闻媒体、高校智库、老字号协会等社会各界力量,共同为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。
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
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文物局
2023年12月21日
首批河北老字号名单(唐山)